关于异地办案执法(“跨省”),游戏行业人员可能想了解这些相关法律知识

前言

近两年,各大游戏公司老板和核心员工们

可能越来越多听到一个词

“跨省”

某某公司老板和员工被“一锅端”带到外地了

这种仿佛只出现在电视剧中的剧情

正悄然在行业内发生,并正呈现蔓延之势

所谓“知彼知己,方能早睡”

什么是“跨省”

“跨省”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就让我们一起

一探究竟

*本文仅为笔者个人观点,不视为任何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


一、什么是“跨省”?

“跨省”的标准名称应该是【异地办案】,是跨区域调查和处理刑事案件的法定程序之一。

异地办案的发生通常源于刑事案件的调查处理需要,当刑事案件的管辖公安机关与犯罪嫌疑人所在地不同时,管辖地公安机关经过一定手续后,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地展开调查和执行相关执法行为。

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而对于游戏企业所在的互联网行业的具体犯罪行为地,有特别规定:

第十七条  针对或者主要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络服务使用的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在地被侵害的网络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以及犯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使用的网络信息系统所在地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公安机关可以管辖。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

《规定》中列明了被侵害方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有权管辖,考虑到网络服务不设界限的特点,意味着一旦有人报案且被认为涉及刑事犯罪,则

全国可跨

任何一个地方的公安机关经过一定手续,均可异地办案。

二、异地办案可以进行哪些执法活动?

在异地办案的过程中,只要手续完备,绝大部分执法活动都可以进行。

第三百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开展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冻结、讯问等侦查活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办案协作请求,并在当地公安机关协助下进行,或者委托当地公安机关代为执行。

开展查询、询问、辨认等侦查活动或者送达法律文书的,也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办案协作请求,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

这里简单讲一下传唤、拘传、拘留、逮捕的含义:

传唤

传唤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法院通过口头或书面通知,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或其他案件相关方在指定时间自行到指定地点配合调查、接受问话、进行作证等的行为。

传唤并非强制措施,不具备强制性。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刑事诉讼法》

拘传

拘传是一种强制措施

如案件情况特殊,或经过传唤后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进行讯问。

说人话就是,警察叔叔亲自带回去接受问话

值得注意的是,拘传并非是传唤的前置程序,也就是公安机关也可以不经过传唤而直接进行拘传

具体的时间规定,在传唤的法条中已有提及,同样是12/24小时。

在异地执行传唤和拘传的,会先传唤、拘传到本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或者到犯罪嫌疑人的住处进行讯问。

拘留

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

顾名思义,回去,下来。

拘留的目的是为了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审查,对现行犯或有重大嫌疑分子进行先行强制监管,以确定是否需要逮捕或采取其他措施。在拘留期间,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查、收集证据等工作,如果在拘留期间未能确定犯罪事实或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释放被拘留人。

当异地办案决定执行拘留时,如无法及时将犯罪嫌疑人押解回管辖地的,异地公安会在宣布拘留后,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将其送抓获地看守所进行临时羁押。

当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例如买好车票),就可以将犯罪嫌疑人送到管辖地,由管辖地当地看守所进行羁押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会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公安机关应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拘留理论上是一个紧急强制程序,但目前基本已经成为了逮捕的前置程序。

逮捕

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

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公安机关就会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被批准逮捕的嫌疑人,会被一直羁押在看守所,直到法院下判决或检察院发出不予起诉决定书为止。

对被逮捕的人,公安机关会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逮捕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会制作释放通知书,送看守所和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立即释放被逮捕人,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监视居住

除上述四种手段外,还有一种强制措施,名为“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应该不需要了解了吧?)

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但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还可以指定犯罪嫌疑人在某处符合条件的居所居住,被监视生活。

监视居住原本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但因异地办案下,犯罪嫌疑人通常在办案机关所在地没有固定住处,因此基本会被指定居所执行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在宣布监视居住决定时,应当告知被监视居住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监视居住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电话、传真、信函、邮件、网络等通信进行监控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此外,指定的居所只需要符合三个条件:

(一)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二)便于监视、管理;(三)保证安全。

因此也不需要对居住环境有所期待。


总结一下

【在公司所在地执行的执法措施】

传唤、拘传

【在异地执行的执法措施】

拘留、逮捕、监视居住

此外只要手续完备,本地公安机关就算认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也可能无法阻止:

异地公安机关提出协作请求的,只要法律手续完备,协作地公安机关就应当及时无条件予以配合,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或者设置其他条件。

三、哪些人员会被认为属于犯罪嫌疑人?

就目前案例而言,游戏公司内会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会被执行强制措施)的人员包括:

  • 企业法定代表人(公司老板)
  • 项目负责人(制作人)
  • 财务负责人(为了便于冻结企业资金)
  • 主要参与者(根据犯罪内容的不同,可能会是主策、主程、主美、运营主管等)
  • 其他重要参与者(根据犯罪内容的不同,可能会是主要参与项目的策划、程序、美术、运营、客服等)

四、各类执法措施的期限

为了方便查阅,笔者制作了一个简单的表格:

假设最终检察院认为不予起诉,一次“充实”的异地被办案之旅大概流程如下:

  • 异地公安到本地;
  • 传唤/拘传(24小时);
  • 认为有明显犯罪嫌疑,决定拘留,并在24小时之内送到本地看守所(具体临时羁押时间不定,没有法律限制,直到异地公安机关办好相关手续,准备送回管辖地);
  • 经过不定时间的旅途后,终于达到管辖地;
  • 在拘留期间(30天),被办案公安进行了多次讯问;
  • 公安认为存在犯罪事实,正式提交检察院进行批捕审查;
  • 检察院在期限(7天)内进行审查,认为事实不清,不予批捕;
  •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继续侦查,因此开始强制措施转为监视居住(6个月
  • 监视居住期限即将到达前,公安机关终于再次提交批捕审查,检察院再次审查(7天),并认可准许逮捕;
  • 因案情复杂又重大,公安机关在逮捕后又进行了足够的侦查(2+1+2=5个月,前提没有多个重大案件被发现),然后提交检察院进行起诉审查;
  • 检察院认为是重大复杂案件,进行了足够的审查(1.5个月)后,认定目前证据不足,决定退回补充侦查;
  • 公安机关进行了首次补充侦查(1个月)后,再次提交审查;
  • 检察院再次进行了足够审查(1.5个月),认定还是证据不足,再次退回补充侦查;
  • 公安机关进行了第二次补充侦查(1个月)后,又一次提交审查;
  • 检察院再次进行了足够审查(1.5个月),认定还是证据不足,最终下达不予起诉决定书;
  • 收到不予起诉决定书后,终于被当地看守所释放,即日就可以回家。

五、异地办案期间的公司财产问题

理论上,公安机关有权对涉及犯罪所得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根据最终审判结果或起诉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依法严格规范开展办案协作的通知》中,也有以下规定:

13.对涉嫌犯罪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侦查措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确需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禁止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  

14.对于涉案人员、企业金融账户内的财产,只能依法采取冻结措施,严禁以划转、转账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变相扣押

对于违法扣押的账户内财产,公安机关应当按原渠道退回;上级公安机关发现下级公安机关违法扣押的,应当责令其按原渠道退回。对于经审核确系涉案财产的,可以依法采取冻结措施。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依法严格规范开展办案协作的通知》

然而在实务中,例如“伴伴”盲盒案中,根据《中国经营报》报道,顺德公安在异地办案的过程中

将分别羁押在南海区、三水区两地看守所的财务人员提到一起,要求财务人员将常相伴公司及关联公司银行账户资金3亿余元全部转入顺德公安分局的账户,其中公司股东个人资金也被划走约2000万元。
部分银行大额固定存款因提前赎回,仅利息损失近300万元。

中国经营网

因此也存在公司账户内资金和股东个人资金被认定为涉案财产,被统一划走的可能性。

六、简单总结

关于游戏刑事的相关法律知识还有很多很多,鉴于篇幅所限,本文内仅简单提及了一些笔者认为各位游戏行业读者最关心的问题。

异地,尤其跨了多个省份的异地办案,虽然在游戏行业中早已出现,但近这一年居然越来越成为主流。

大有取代以往正常商业竞争和常规民事诉讼之势。

随着游戏行业的竞争进一步加剧,同时游戏刑事法律法规更加完善,执法力度也不断加大,游戏企业应当对此保持关注,并积极采取合规措施,建立健全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以降低自身的法律风险。

但同时,我们也应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对异地办案的规范管理,保障游戏企业的合法权益。

游戏行业前景目前仍光明,但明显也充满了更多的挑战,只有不断提升法律意识,加强合规管理,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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